節録於原居民權益関注組,供大家參考
2013-06-22 21:33:52
Paul:
今天行動非常成功,約有一千多些人出席,氣氛熱烈,採訪傳媒眾多,相信已成功將西灣置於焦點位置,希望有助抗爭。
新界原居民要團结一致!!
辛苦斌哥及各位了!
鄉議局要繼績支持才是!同樣要支持居民爭取僭建合法化才是!
君堯兄:
多謝你的支持和鼓勵!我們經過長時間的思考和討論,大家都認同抗爭必須要得到公眾的認同及同情才有機會成功,但要得到公眾認同及同情就必須擺事實、講道理,更要合情、合理及合法地去爭取。
今天我們以此宗旨舉辦活動,效果是顯而易見,到場支持的會眾亦非常接受,熱烈之餘亦秩序井然,相信到場採訪的傳媒亦感受到我們的抗爭理念,更相信絕大部份都會中肯地報導,從而令我們的理據得到傳播,這正是我們這個申訴大會的最大目的,稍後留意各大傳媒的報導形式及角度,相信可以得到印證的。
亦因我們堅持此理念,使鄉議局各成員不但本身放心支持,更放心向各鄉各村作出呼籲,我們才有今天的出席人數,「團結最多能團結的人;才是成功的最重要因素」,這亦是我的座右銘,今天與兄台分享,希望能互勉互勵,共同進步!
但無論如何,多謝各位到埸或未能到場的鄉親的支持,抗爭道路是漫長的,希望大家不要鬆懈,團結一致;意志堅定地維護我們的固有權益!再次多謝!
李耀斌上
小弟愚見,單從「僭建」兩個字已經是給人一個「非法」的印象了!硬要把「非法」的東西變成合法似乎難有說服力,更加難得到市民大眾的支持!可否改個比人容易接受的Marketing Slogan?「加建合理化」?
即係話:政府用大石x死蟹方法去充公咗你屋企嗰後花園你有何感覺?冇賠償,冇得發展同死地有何分別!
說句心底話及事實!整件西灣事件開始時那只有斌哥才能洞悉事情的嚴重性,然後去推動西灣村長及村民的積極性去為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抗爭才會有今天的成績及氣勢!斌哥居功至偉!
好! 我把香檳留住,期待那天來臨才開!
十分同意,本人由海下村出DPA開始,一直有參與至今。由鄉郊規劃大聯盟幾個人開始,開了不知幾多次會,組過不知幾多次活動,遇過不知幾多嘅冷眼。但昨天嘅場面話比大家知,之前所做嘅一切,都係值得的。多謝各位有心人努力不懈,專業分析,據理力爭,堅持到底。期望我哋嘅聲音能得到社會大眾嘅支持。
現有市區中嘅空氣污染,交通擠塞等等嘅問題,其實將更多現有土地納入交野公園之內,係解決唔到哩d環境問題既。好多人喜歡係新界住都係因為空氣好,而每個人嘅身體健康,其實是整個社會嘅生產力。香港其實有過多無乜人用嘅郊野公園,係更適合人住或工作嘅地方偏偏唔可以發展,其實好諷刺。香港需唔需要咁多郊野公園呢?哩個唔單止係原居民嘅問題,而是所有香港人都要回應嘅問題。
傳聞話,將私人土地納入郊野公園係政府幫一線地產商打擊二線地產商的手段。。。
過份盲目地去環保,會犧牲左香港人好多對將來可居住,可發展嘅想像同選擇,哩d亦唔單是原居民,而係所有香港人都值得深思嘅問題。
香港政府,有地不發展,走去填平個海!不是無䐉就是有陰謀!政府說要4仟至5仟公頃土地,其中2仟是靠填海出來,實在工程費用比收地發展還要貴!元朗丶禁區地,大嶼山等等已可提供超過壹萬公頃,足足可供四十年以上發展,都未輪到去搞西貢!政府徧徧又不搞!情願搞亂個海,賊喊捉賊,真是call now ya!
Victor及各位戰友:
其實各位過份抬舉了,我們的功能就好像炮仗引,雖然我們已燃點起來,但必須連接到裝滿炸葯(群眾)的容器(鄉議局),才能發揮強大的爆炸力(就像昨天的行動),否則只能在微弱的火葯燃燒殆盡後,毫無聲色地消失。
雖然過程是辛苦而慘淡,幸好有各位的堅實而無私的支持,才能堅持到今天,所以,今天的成果是屬於大家的,香檳亦是為大家而開的。
說實話,鄉議局的角色更不容忽視,如果沒有鄉議局這龐大組織及獨特的地位,豈能輕易號召村民,使我們的活動具備成功的因素?所以,我們更希望鄉議局中人,更努力營運鄉議局,加固其公信力,才是新界人之福。否則,任憑大家叫破喉嚨,也難以得到公眾垂注;任憑大家多少人落髮抗議,路經的人可能只當你欠錢剪髮,頂多給你兩個銅板以幫補閣下而已。
所以,大家要緊密地團結一起,互相鼓勵;互相支持,共同維護我們的權益,才是最有效的自保方法!
祝大家事事順遂!
李耀斌致意
斌哥太譧了!
唉!當今特區政府官員無能!無話可說也!
大前提是我們新界原居民必須要團結一致!要知道圑結就是力量!Unity is Strength man!!!
你班儍仔 革命尚未成功 竟然係度爭功 政府正在矮化緊鄉議局 我們班原居民還不醒覺 竟然內戰 ?各位戰友 漫長戰爭還在前面 團結啊!
香港政府並不是無能 他真的正在有系統地呑沒新界的土地 !好好地記住啊!
斌哥,西灣事件,小雨點行動在十八號知悉後,馬上給予支援,召集數十人參加集會,給予聲援之餘,也草擬文章,將訉息傳遞! 正所謂一方有難百方呼應!
小雨點宗旨是為丁屋戶爭取權益,喜歡與否,存在數萬戶案件,非一人之事,也要給予照顧。政府現在的登記制度,並非長治久安之辦法,我們爭取改例,以便解決居民之憂困!我剛才與環境地政長袐周達明交換意見,他對我提出地政處長可按121條例第5條d,向天台上蓋等臨時建築物簽發豁免證書,那也是等同合法化之做法,是一條出路,是可以解決這個沒有官員有勇氣去解決的真正社會問題,他聽後表示有興趣,說會與我繼續研究! 我本身沒有僭建,同你一樣,沒有既得利益,純為民請命,我懂法律,你懂政治,但我亦知團結才有資格去搞政治,鄉議局先支持後倒戈,在僭建問題上,有目共睹,要搞散個party,話咁容易,鄉議局裡,大有人在! 因此,且把香檳收起,革命尚未成功! 現在我們更需要守望相助,互相呼應,你們說句公道話,我們就有破格出生天的機會! 我們的要求是簡單的,我方有難,你方呼應!我們稍後有行動之時,請給予囘應! 另外你可否再有聽到鄉議局主動跟進僭建問題嗎?除了我們還有誰著緊???
何君堯
以上的是節録於原居民權益関注組,供大家參考!